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秩序管理,为更好的开展学生公寓文化建设,营造整洁、文明、温馨、安全的公寓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,根据《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,结合我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(一)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,外来人员不得擅自入内;学生不得在寝室留住非本寝室人员;不得私占、出借、出租寝室和床位。
(二)学生除周末、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允许夜不归寝;未经请假不允许晚归寝;晚间关寝后,不允许随便进出公寓。
(三)公寓内不准哄闹、斗殴、饮酒、赌博等。
(四)公寓内不准偷窃、勒索、诈骗、冒领、侵占学校或他人财物等。
(五)公寓内禁止使用明火;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,大功率电器设备,以及其它学校禁止使用的电器;学生不得在公寓内做饭。
(六)学生寝室内务管理要求:
1. 室内桌椅、杂物摆放整齐;
2. 阳台物品摆放有序;
3. 床单、被褥叠放整齐;
4. 外出时衣柜门、寝室门上锁;
5. 清洁、维护寝室卫生,不准在室内外随地吐痰、泼水,乱丢果皮、纸屑等杂物;
(七)作息时间:
早7:00 准时离寝,各寝室留一位值日生同学配合院学生会例行早检。
晚9:30 准时关寝,院学生会例行晚检。
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未尽事宜按照《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执行,凡违反者将依照《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》给予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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